對于全球化學品及其相關產業來說,亞太地區對其經濟增長至關重要。亞太區國家 化學品法規日益完善,化工及其下游相關行業面臨巨大挑戰。

 Intertek在當地的專家團隊能夠針對當地 法規有的放矢,為客戶提供一站式市場準 入服務,滿足客戶對于亞太市場的要求。

我們的服務:

  • 亞太地區化學品法規咨詢
  • 區域化學品注冊申報和風險評估
  • 申報后義務
  • 主管國境內代理人指定
  • 相關豁免申請或確認文書遞交
  • 符合當地法規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(SDS)和標簽制作

菲律賓化學品登記

菲律賓環境和自然資源部于1992年頒布 的第29號令規定了化學品在菲律賓的進 口、生產、分銷、使用以及處置全過程的管 控措施。 根據法規,凡未列入《菲律賓現有化學物 質名錄》(PICCS)的化學物質需要實行生產 前和進口前登記制度(PMPIN)對于列入優 先管理化學品名單中的物質,還將面臨更 加嚴格的管理要求,包括限制其使用的化 學品控指令(CCO)。進口前登記制度(PMPIN) 只有在菲律賓境內登記的生產企業或有 執照的進口企業才可以申請,國外的企業 需要在菲律賓境內指定代理人遞交申請。

韓國化學品注冊、 評估法案(K-REACH)

《韓國化學物質注冊與評估法案》 (簡稱K-REACH)修訂案于2019年1月1日 起正式實施。法規要求新化學物質需要在生產或進口前完成通報或注冊。超過1噸/ 年的已有化學物質需要完成預注冊來獲 得注冊寬限期,并需要在寬限期截止日期 前完成注冊。510種指定注冊已有化學物 質(PECs)的注冊及注冊緩沖期仍沿用修 訂前法案,由于緩沖期已結束,超過1噸每 年的510種指定注冊已有化學物質需要在 生產或進口前完成注冊。該修訂案取消了 修訂前法案規定的年報義務。非韓生產商 可委托韓國境內唯一代理履行注冊或通 報義務。該修訂案的實施,無疑會給工業 界對韓貿易往來帶來不小的影響。

日本化學品 審查規制法(CSCL)

《日本化學品審查規制法》 (CSCL,簡稱化審法)于1973年頒布,是日 本規定化學物質生產及進口安全審查的 法律。經過2009年修訂后,于2011年4月 1日起進入實施第二階段后?;瘜彿ㄒ幎?生產、進口化學物質的經營者有義務每年對所有物質的數量進行通報。法規監管機 構將根據這些預估環境暴露數據開展物質 風險篩選,并利用可用的有害信息創建一 份優先評估的化學物質名單。修訂后的化 審法將暴露數據納入評估要素,從基于危 害的管理轉變為基于風險的管理。法規監 管機構根據評估結果將化學物質分為不同 類別,進行分類管理。在日本有三個部門(經 濟貿易產業省、厚生勞動省以及環保部)同 時負責化審法的實施,申報人需要分別向 多個部門提交申報并獲得批準。

臺灣新化學物質和既有化學物質注冊

中國臺灣環保署《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 物質資料登錄辦法》修正案和勞動部《新化 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》分別于2019年3月 11日和2015年1月1日起實施,法規要求 所有申報人均為其境內的生產商或者進口 商,但同時允許申報人委任其境內的公司 作為第三方代理人(TPR),代其履行法規 下的注冊義務。根據兩個法規要求,新化 學物質在臺灣生產或進口前須完成登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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